关于转发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8

 关于转发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监理单位:    
现转发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杭建工发{2017}60号)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严格落实。
 
杭州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
  2017年2月8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建工发〔2017〕60号
 
                                         
 
 

关于切实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
紧急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住建局(建设局、规建局),委系统和直属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月5日17时许,天台县赤城街道足浴店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省委副书记、省长车俊,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袁家军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搜救工作,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此类事故发生。2月6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袁家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吸取天台县“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实施各类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市领导俞东来、叶寒冰在杭州分会场参加会议,并对我市加强消防安全及元宵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安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结合正在开展的节后复工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无小事。江西丰城“11·24”丰城电厂工程特大事故和天台县“2·5”重大火灾事故造成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折不扣,一丝不苟,严深细实地贯彻落实好全省消防安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持续保持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检查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各在建工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复工检查,对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临时用房使用管理、消防设备配置、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放等防火重点环节,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确保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消防水源,高层建筑应逐层设置管径不小于DN100的临时消防水管。建筑工地临时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乱拉乱接电缆线。消防检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检查资料必须报备监督机构。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
三、落实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监理单位应重点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电工、电焊工等特种工持证上岗,接受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规程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符合防火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养,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密目网、安全平网,其阻燃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强化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把消防安全作为节后复工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做到监管范围全部排查,重点部位全部查到。对检查中发现的现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等问题,要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对消防隐患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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