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城乡建委转发省厅《关于停止办理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勘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5
工程项目(已竣工)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补报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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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市城乡建委转发省厅《关于停止办理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勘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大家普遍关注的竣工项目总监销号手续复杂、持续时间太长的问题,协会专题向市建委及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市建委于6月下旬发布了“转发省厅《关于停止办理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勘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附),竣工项目总监销号的流程已经简化,已经有企业办理完成了销号手续。 请各会员单位抓紧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反馈。

杭州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

2017624关于停止办理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勘误工作的通知.pdf

文件类型: .pdf 02b0312f775c34901962cde89889249a.pdf (524.10 KB)

 

转发省厅《关于停止办理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勘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我市工程项目数据的准确性,维护和保障企业权益,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停止办理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勘误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7]210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宣贯、指导和落实工作。

为更进一步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信息平台)我市工程项目数据的补录勘误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省信息平台上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工程项目,除建设地址变更外(建设地址变更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允许由企业提出工程项目信息变更申请。企业向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发放部门(市建委或各建设局)提交《工程项目(未竣工)施工许可信息补报模板》(附件2)或《工程项目(已竣工)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补报模板》(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请各建设局组织辖区内各建筑业企业对本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数据进行全面核对,对由本部门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接受和汇总企业提交的勘误申请及证明材料,明确接受勘误申请时限,汇总材料后正式行文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710日前上报市建委,逾期不再受理。

三、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如需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勘误的,请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抓紧按流程办理。由市建委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需勘误的,请各有关企业于2017710日前提交勘误申请及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由各建设局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需勘误的,请各有关企业向各建设局确认受理期限,以免影响工作。

请各建设局、企业向市建委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供电子稿。

市建委接受勘误申请地址:解放东路市民中心D2410室。

联系人:励宁东,电话:87021906

附件:

1、《关于停止办理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勘误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7]210号);

2、《工程项目(未竣工)施工许可信息补报模板》;

3、《工程项目(已竣工)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补报模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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