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建监协(2015)11号
关于对浙江筑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等5家单位作自动退会处理的通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关于会员“连续二年不缴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的规定,经协会四届七次会长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截止2014年底,已连续两年及以上不缴纳会费的下列单位作自动退会处理:
1、浙江筑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浙江中科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中汽智达(洛阳)建设监理公司杭州分部;
4、北京照普博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同时,浙江宏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重组,对其作自动退会处理。
特此通报。
杭州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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