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杭 州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杭建市发〔2008〕106号
关 于 加 强
监理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市招标办、市建管站、市质安监总站、市交易中心,市监理协会,各有关监理企业:
为确保我市监理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工程监理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作用,现将加强我市监理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继续对我市监理从业人员实行上岗培训制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监理活动的监理从业人员,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浙江省建设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杭州市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
二、杭州市监理员上岗培训和续期教育工作由杭州市建设监理协会具体负责实施,具体操作办法由市建设监理协会另行发文通知。
三、不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浙江省建设监理员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工程监理的相关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获得杭州市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方能上岗。
四、杭州市监理员上岗培训条件
(一)监理企业在职人员;
(二)尚未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浙江省建设监理员岗位证书的;
(三)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外地进杭监理企业的从业人员,若具备原属地省、市监理员上岗证的,应持原有岗位证书到杭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换领杭州市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方能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监理活动。
六、本市和外地进杭监理企业应分别报各区(县)、市建设局和市建筑企业管理站签署意见后,将监理员上岗培训或换证人员报杭州市建设监理协会。各区(县)、市建设局和市建筑企业管理站要对监理员上岗条件进行严格把关。
七、在杭从事监理活动的从业人员都应当持证上岗。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监理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监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二:
关于贯彻《市建委关于加强监理从业
人员上岗培训的通知》的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杭建市发(2008)106号文件《关于加强监理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的通知》精神,杭州市建设监理协会受市建委委托,开展杭州市监理员上岗培训和外地进杭监理员上岗证的换领工作。为此,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服务行业发展和服务会员企业的精神,从实际出发,加强杭州市监理员上岗培训,增强监理员岗位人员素质,规范监理从业人员管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监理行业积极健康发展。
二、 杭州市监理员上岗培训
(一)培训对象
杭州市监理员上岗培训条件是:
1、监理企业在职人员;
2、尚未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的;
3、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报名
本市监理企业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由企业统一编制报名表,报各区县(市)建设局签署意见后,向杭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报名。外地进杭企业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由企业统一编制报名表,报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签署意见后,向杭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报名。(报名表样式另行印发)
(三)培训教材
1、杭州市监理员上岗培训教材,以2003年杭州市建委和协会共同编制的“杭州市监理员培训教材”(共两册)为基础,修订编制“杭州市监理员上岗培训教材”,侧重监理基本知识和现场实务,培养学员的实用能力。
2、组织有关专家编写“杭州市监理员上岗培训专用题库”题库总量为各种题型800―1000道左右。“杭州市监理员上岗培训教材”和“杭州市监理员上岗培训专用题库”,经市建委审定后使用。
(四)培训安排
1、培训采取面授形式,聘请业内具有教授或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授课教师。培训授课为七课,时间三天半。
2、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参加闭卷考试,时间半天。考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发证
对经培训和考试合格者,发给“杭州市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允许持证人员在证书有效期限内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监理员岗位从业。
“杭州市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由杭州市建设监理协会印制,贴一寸免冠照片,加盖杭州市建设监理协会印章,采用统一编号。证书发放名册送市质安监总站、市招标办备案待查。
“杭州市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时须经续期教育培训,合格者可续期两年。
实行杭州市监理员上岗培训,使用“杭州市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是规范监理从业人员管理的过渡性措施,仅作为国家和省监理人员执业证书制度的补充。继续鼓励从业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执业考试,取得相应执业证书。
三、 外地进杭从业人员监理员上岗证的换领
为加强对外地进杭监理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对具备原属地省、市监理员上岗证的人员,实行换领杭州市监理员岗位培训证的办法。
(一)换领证书人员
1、持有浙江省内各市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人员;
2、持有外省及市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人员;
(二)换领证书办法
1、外地进杭监理企业,在向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办理进杭备案的同时,应提供换领证书人员名册(名册样式另行印发)。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负责审查并签署意见。
2、外地进杭监理企业持由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签署意见的换领证书人员名册和监理人员持有的原属地省、市监理员上岗证,向杭州市监理协会办理换领杭州市监理员岗位证书。在领取新证的同时,原证书由杭州市建设监理协会保管。监理人员结束在杭从业时,凭杭州市监理员岗位培训证换回原证书。
3、换领杭州市监理员岗位培训证的监理人员,纳入本市监理员的管理,应接受进杭从业适应性培训或续期教育。
杭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