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聘请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08-04-10
 
协会聘请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
 
   根据二OO八年一月九日杭州市建设监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协会和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作为甲、乙方于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正式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开始了双方合作共事的征途。合同明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毛力平律师组成律师团队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时间为三年,自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起至二O一一年一月十七日止。合同规定了受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的10项内容、遵守的原则及甲、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合同明确了乙方免除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费用,承办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询费等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为甲方会员企业代理诉讼案件或担任法律顾问,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代理费。具体案件另行签订协议。
 
                           协会秘书处
                   
 
                    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简介
 
    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是以资深律师发起设立,由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中青年律师组成的专业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拥有具有丰富法律知识的法律人才,大部分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名牌法律院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学位数名,硕士学位8名,团队领导(所主任)是从我国恢复律师制度的八十年代就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具备坚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
    海之星律师事务所甄信“合作、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致力于营造团结互助、人人向上的人文环境,打造了一支优秀的专业化团队。
    该事务所在长年的法律服务中,形成了自己的服务特色。一是专业服务,在公司、金融、涉外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工程、房地产、项目管理专业领域具有突出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普遍好评。二是企业化服务,事务所采用公司化管理体制,全所统一接受客户委托,全所统一对客户负责,律师按其专业分工负责客户委托的各项业务,客户的负责律师可以要求本所在该领域内最有经验的专业律师为客户提供服务,从而保证客户获得最佳的专业法律意见。三是团队化协作,团队服务使客户及时满足各类需要,对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团队集体论证,有利于代理律师正确把握案件要点,提高办案质量。四是诚信化运作,诚信、尽职、专业是“海之星”的办案作风,一切以客户为重,认真办好每一案件,不计较服务报酬的办案精神,赢得了广大客户的好评,业务范围不断开拓,品牌效应日益显现。
    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受聘为本协会法律顾问,将在下列方面提供服务:
    1、就协会经营、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论证;
    2、起草、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性文件;
    3、及时提供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的最新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规章、政策,及其它重要信息;
    4、帮助协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政府部门规章及政策,使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能依法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5、帮助协会为各会员单位开展维权工作,代理谈判、仲裁、诉讼及申请执行;
    6、协调协会与政府各部门关系,充分发挥协会在政府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7、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与讲解,向协会及会员单位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8、针对工程监理企业常见的法律问题,不定期地对会员单位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增强会员单位的法律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
    9、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
 
 
 
            本刊摘编于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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