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标准》意见的函 | |||
建市招函[2010]10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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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要求,我司组织起草了《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稿的电子文档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下载。请各地方、各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并请于2011年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 该征求意见稿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我们反映。反馈意见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招投标监管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tb@mail.cin.gov.cn。 建筑市场监管司 联 系 人:明 刚 朱金山 联系电话:010-58933262 部信息中心 联 系 人:秦海春 王 薇 联系电话:010-589345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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