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建〔2018〕1号)精神和市建委《关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业务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市发〔2019〕406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体的公开
有意向组织开展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业务培训的培训主体,请自行对照《关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业务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建设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培训机构登记表》(附件2)发送邮件至cjpxztl@163.com进行登记,由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公开。
二、培训计划的公示
举办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业务培训,培训主体应在每月21-25日向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提交下月的《建设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培训计划表》(附件3),在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行业协会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考试及发证
业务培训须组织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给《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证书样式见附件4。培训合格证由培训单位盖章,并按文件要求妥善保存业务培训档案资料以备核查。
联系人:周涛琳 联系电话:88865997
附件:
1.《关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业务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市发〔2019〕406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