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6

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行动方案

杭建文领办(20192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大气污染防治2019年实施计划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扬尘管控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文件依据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1)

《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78号政府令)

《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杭政函(2018)103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应用的意见》(杭委办发(2019)17)

《全市建设工程扬尘“全面清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杭建文领(2018)3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扬尘管控服务保障“全面清零”的十二条意见》(杭检发公益字(2018149)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围绕“两个高水平”建设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作出的“生态文明之都”和“美丽中国样本”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扬尘管控,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基本原则

()市区联动,条抓块保。市级主管部门牵头指导开展工作,区级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执法威慑力。区、县()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能,协调发动镇街、村社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聚焦当前文明施工扬尘管控短板问题,对症下药,全面落实“控尘十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升。

()主体为重,责任包干。建设工程参建企业树立环保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参建单位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形成企业把关、项目部自律的良性循环。

四、整治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设施修缮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施工便道和地面恢复)、拆除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含绿化迁移)、水利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和管线迁改(恢复)工程。

五、整治标准

对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8100%”扬尘管控措施,确定“控尘十条”作为提升治理行动重点。

()围挡规范。工地四周应设置硬质围挡封闭,高度不得低于2.5米,并保持整洁。

()出口保洁。工地主出入口50米范围内保持洁化,无碎砖乱石,无明显污泥、污水。

()场地硬化。工地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硬化到位。

()裸土覆盖。非施工作业的裸露地面、空置24小时以上的土方应该覆盖或绿化,易扬尘建筑材料覆盖。

()罐桶封闭。现场砂浆桶、水泥桶四周及顶部封闭。

()净车出场。土方开挖阶段增设车辆自动冲洗装置,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

)废水沉淀。设置三级沉淀池,地表收集水、深井降水洗车废水等经沉淀后外排

()湿法降尘。土方开挖、现场破拆、切割作业时采取洒水、喷淋、雾炮等降尘措施。

()监控在线。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安装、运行物联网可视化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信息公示。按要求制作文明施工公示牌,并在主要出入口外围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六、职责分工

市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和市扬尘办明确的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

 ()市扬尘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市区联动、交办通报、工作会议、比学互看等工作机制;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工作考核和评价。

()市建委:负责牵头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工作;负责汇总工地清单、材料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做好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负责牵头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工作;负责将“扬尘清零”考核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合考评(杭考准字AD0713-01-2018-01-062-1)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市政设施修缮工程(含城市轧道交通施工便道和地面恢复)文明施工提升治理工作;负责按职能做好建筑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清洁运输监管工作;负责按职能做好建筑工程规范排水监管工作;负贲按职能做好堆场、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点的扬尘管控工作;负责汇总工地清单、材料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收储整理等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工作;负责汇总工地清单、材料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市住保房管局:负责牵头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危旧房改善等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工作;负责汇总工地清单材料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市园文局:负责牵头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含绿化迁移工程)文眀施工提升治理工作;负责汇总工地清单、材料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工作;负责汇总工地清单、材料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市林业水利局:负责落实水利工程落实文明施工提升治理工作;负责汇总工地清单、材料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市人防办:负责落实人防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工作负责汇总工地清单、材料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的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运行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十一)各区、县()政府(管委会):负责督促属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辖区内镇街、村社落实网格基层治理监督责任;积极推进城市大脑在工地文明施工扬尘管控中的应用,负责报送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

市地铁集团、城投集团、钱投集团、交投集团、运河集团、国网杭州分公司等国有建设单位切实发挥首要作用,落实各自实施项目的文明施工提升治理工作。

七、工作举措

(一)围绕重大活动,落实环境保障。围绕创新创业活动、世界环境日主场活动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全面落实文明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圆满完成服务保障工作。要根据活动重要场馆和宾馆驻地划定的保障区域,加大排查力度,全面梳理涉及的建筑工地清单。对重点保障工地组织力量开展巡查检查,按照保障要求督促所辖建筑工地各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发现问题马上整改。活动保障期间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严格落实标准,强化执法力度。各市级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要结合工作安排,制定检查计划,以杭州市建筑工地“控尘十条”为标准,突出检查重点,综合运用现场巡查、远程监控等手段,强化执法力度。6月份要督促管辖工地开展自查整改工作,7月份开始要使用《杭州市建设工程“控尘十条”检查表》(附件2)组织行业(地区)全覆盖执法检查,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不留死角,确保提升治理取得实效。

()组织民主暗访,开展行业督查。7月份起,市扬尘办将每月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界专家及热心市民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暗访督查组,开展暗访、督察工作。重点检查投诉多、群众反应突出的各类工地,必要时还将组织媒体对控尘情况较差的工地予以曝光。属地政府也要组织区级层面的督察暗访工作,要发动群众监督,打一场全员参与、社会共建的扬尘管控大会战。

()进行“双最”评选,展示提升治理成果。为鼓励先进,严惩违法、违规,各市级主管部门要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行业内的“双最”(最美、最差工地)评选,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展示治理成效。9月份,市扬尘办将在各行业大比武的基础上,结合暗访督查情况,在10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的“双最”(最美、最差工地)评选活动并进行现场观摩,进一步推广先进工法、树立模范典型。

()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结果应用。市级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要按月报送《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制定《杭州建设工程扬尘管控考核细则》,结合暗访督查、“双最”评选和月报情况,对各单位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将折算纳入当年度大气考核。

()推进网格监督,夯实基层治理。属地政府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网格基层治理监督工作,将建筑工地物联网可视化监控系统接入镇街、村社,每月定期开展工地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作,并留存相应台账。

八、工作要求

()思想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单位)、属地政府要高度重视文明施工扬尘管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制定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提升治理行动各项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要全面夯实工地各方主体责任,在监管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管效率。要明确分管领导、工作联络员和专业人员,专业人员作为扬尘办巡查、督查队伍的组成人员,于61日前按《人员信息报送表》(附件4)格式报送市扬尘办。

()加强宣传动员。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尽快将本次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传达到本行业、本领域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落实各项管控要求,确保2019年提升行动有序推进。

()构建长效机制。要充分吸收和总结本次行动的经验,不断完善行业监管、属地网格基层治理机制,积极谋划建设工地文明施工长效办法,合力提升全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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